中国现代贪官3
阎健宏 贵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贪污65万、美金1.4万,合伙贪污15万,被判死刑。
陈 铭 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原总经理,贪污416.6万挪用158万,被判处死刑。
戴天敏 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受贿人民币30万港币45万,被判处死刑。
张德元 湖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港币268元、马来西亚币12万元人民币11万元,被判处死刑。
郭子文 中国煤炭销售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93.6万,被判处死刑。
林国悌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单独、伙合妻与子受贿527万,被判处死刑。
李乘龙 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受贿374.5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66.4万,被判处死刑。
胡长清 江西省原副省长,受贿款折合544万,被判处死刑。
成克杰 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伙同情妇受贿4109万,被判处死刑。
李善有 海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受贿人民币43万股票8万被判死缓。
郭政民 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受贿17万,被判处死缓。
魏沧平 河北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受贿49.6万,被判处列缓。
胡建学 山东泰安市委原书记,受贿60万,被判处死缓。
谢建邦 浙江宁波市原常委副市长,受贿人民币31.5万、港币12万、美金2万,被判处死缓。
孙炎彪 浙江台州市原市长,受贿人民币32.9万、港币10万、美金9万,被判处死缓。
江仲生 四川自贡锅炉集团原董事长,贪污222万,被判处死缓。
马一中 四川自贡锅炉集团原总经理,贪污222万,被判处死缓。
刘中山 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贪污1000万(合伙)、受贿5.4万,被判处死缓。
王宝森 北京市原副市长,贪污25万、美元2万、挪用3.5亿,自杀。
朱胜文 哈尔滨市原副市长,受贿33.5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60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金鉴明 贵州对处经协办公室室原主任,受贿7.5万、美元0.2万、贪污3.3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徐炳松 广西自治区原副主席,受贿67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何允明 四川自贡锅炉集团原副总经理,贪污241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华孚 人保公司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1万、贪污22万、挪用5900万,被判处无期徒。
李效时 国家科委原副主任,受贿人民币6万港币0.5万、美元0.1万,被判有期徒刑20年。
陈希同 北京市委原书记,贪污礼物折合55.6万,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李 圭 云南省林业厅原厅长,受贿17万、挪用公款10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崔学宏 江苏省民航局原局长,受贿、非法所得63.9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王乃斌 河南省平顶山市原常委副市长,受贿5万、贪污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李连维 甘肃省机械工业厅原厅长,受贿23万,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黄伟如 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港币30万、价值15万元手表等,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刘宜清 工商银行湖南分行原行长,受贿1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曾锦城 河南周口地区原行署专员,受贿款物折合23万、美元0.9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铁英 北京市人大原副主任,受贿款物折合4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占成 江苏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4.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宜乐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受贿非法所得2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鹿崇友 江苏连云港市原副市长,受贿29.6万,被判处有期徒14年。
曾新民 南昌市委原副书记,受贿2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祝友文 河南新乡市原书记,受贿36.9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朱振江 河南鹤壁市原市长,受贿2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刘金生 北京延庆县委原书记(局级),送礼、挥霍公款200余万,以受贿、渎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景德元 上海航空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3.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新民 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受贿9.78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谢万霖 哈尔滨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受贿16.5万、来源不明42万、美元2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黄纪诚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受贿款物折合22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康 辉 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原司长,受贿1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孟庆平 湖北省原副省长,受贿人民币24.5万港币1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何自忠 云南德宏州政协原主席,挪用公款27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梁高才 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姜殿武 河北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贿款物合计17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钱棣华 黑龙江大庆市原市长,受贿22.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杨善修 河南安阳市原市长,受贿款物折合13.8万、美金33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树文 山东日照市原市委书记,受贿4.9万,其妻非法所得18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韩福才 青海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贿3547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武振国 河南洛阳原市委书记,受贿2.2万、非法所得2.8万,被除数判处有期徒刑7年。
滕国荣 江西省国税局原局长,受贿12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辛业江 海南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贿5万股金,非法所得19.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韦泽芳 海南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贿6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戚火贵 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受贿187.6万、13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邓崇岳 江苏盐城市原人大主任,受贿170万。
肖作新 安徽阜阳市原市长,受贿款物折合121万、来源不明1223万。
钟裕辉 南京市原副市长,受贿港币20万及许多贵重礼品。
许运鸿 浙江宁波市原市委书记,玩忽职守损失11.9亿.妻子受贿690万。
瞿宝元 湖南财政厅原厅长,受贿、低价购买索要冰箱136台,彩电12台等。
金德琴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贪污、非法所得8000余万。
张斌昌 兰州钢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受贿120万。
张昆桐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4万、挪用10万。
王树滨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原市委书记,受贿款物折合13万。
王德水 河南新乡市委原副书记,受贿款物折合26.5万。
李大强 湖北省原副省长,受贿12.6万收礼16万。
余国信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原厅长,受贿188.5万。
欧阳松湖南省工商局原局长,受贿103.94万、非法所得88.4万、145.46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褚时健 云南红塔烟草集团原董事长,贪污美元174万、468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谢鹤亭 广东天龙集团原董事长,贪污1000万,挪用1023万港币,被判处死刑。
陈同庆 广东湛江市委原书记,受贿110万,被判处死缓。
李 军 广东省进出口商检局原党组书记,受贿27万。
于 飞 广东人大原副主任,玩忽职守,子女非法所得2887.8万。
彭 虎 深圳市南山区原人大主任,受贿人民币20万港币42万(俱乐部部会员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董虎臣 建行广东分行原行长,受贿港币3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陈清泉 广东地铁总公司原总经理,受贿人民币55万、港币3.8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朱文辉 深圳市福田区委原书记,受贿款物折合32.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邵汝材 广州市财政局原局长,受贿38万、港币9.5万、非法所得92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欧阳德 广东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贿53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金天保 广州海监局原局长,受贿82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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