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大历年间,有个叫韦滂的士人,膂力过人,夜间走路什么都不怕。他善长骑马射猎,常常把弓箭带在身上走路,不仅猎取飞鸟走兽煮烤而食,就连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了就吃。曾经在京城里夜行,鼓声将绝,离主人家还很远,要找个地方住下,正不知到何处去,忽然望见市中有一个士大夫之家,搬出宅子,子弟正要锁门。
韦滂上前去求宿。主人说:“此宅邻居家有丧事。民间说,害人的杀气进宅子,会损害人和物品的。现在我将家口在附近找地方避一避,明天就回来。我不能不告诉你。”韦滂说:“只要你让我在这宿一夜,又能有什么害呢?杀鬼我自己去干!”主人于是领韦滂进了宅子,打开堂屋和厨房,把床榻指给他看,吃的东西全都有。韦谤让仆人把马拴到马槽上,在堂中点上灯,又让他到厨房做饭。
吃完饭,他让仆人睡在另外的屋里,自己把床摆在堂中,打开两扇门,息了灯,拉开弓,坐在那里等着。等到三更要尽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光亮,象大盘子,从空中飞下,来到厅北门扇之下,象火一样照耀着。韦滂见了很高兴,在暗影中拉满了弓射过去。
一箭正好射中,爆炸似的发出声来,火光一抽一抽地好象在动。他连射三箭,光亮渐渐减弱了,已经不能动了。他拿看弓直接过去拔箭,发光的东西掉到地上。韦滂喊奴仆拿火来一照,原来是一团肉。肉的四个方向有眼,眼几次开动,就有光。
韦谤笑道:“杀鬼的话,果然不是瞎说。”就让仆人把肉煮了。肉的味道极香。煮得烂熟了,才切割,做成细末儿吃它,更觉得香美无比,就分一些给奴仆吃,留一半送给主人。到天明,主人回来,见到韦滂,为他的无恙感到高兴。韦滂就将杀鬼之事讲了,献上留给主人的肉,主人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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