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住在丹阳县东郭。他的庄园离县城五里。庄园里多半是茅草屋,大白天无缘无故就有火自己烧起来。人们把火扑灭,一看地上,有一尺多宽的麻鞋脚印,认为是盗贼干的。但是到处搜索也查不出线索。十天之内,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很容易扑灭,这才明白是妖异所为。
后来竟有把火投到空中去的时候,家人十分害怕,动不动就丢失衣物。有一位叫阿万的乳母,有通鬼神的灵性。她常常看见一位男子,跟着她出出入入,有时是胡人的打扮,胡须很重,羊皮袄貂皮帽,间杂有红色紫色,倏地闪出来。
李哲晚上在阁楼上读《春秋》。阿万看见胡人偷去一卷书,就跑去向李哲报告。李哲一看,书确实少了一卷。于是他就祭祝祷告。片刻之间,书又回到书箱里来,也没有破损弄脏。李哲害怕了,想到院子里的竹很高很茂盛,鬼怪可以在里边栖息,就暗中商议,要把竹林砍去,用来栽种桃树。忽然在院子里拾到一封信,信上说:“听说你商议砍竹种桃,把竹子都做成筹签。州下粮食正便宜,一船竹子可以换一船粮,希望赶快行动。”写信的字迹不工整,纸有几寸见方大小。李哲的侄子李士温、李士儒都很刚勇,常常骂这妖物,动不动就丢了帽子和鞋,后来也略微祷告一番,丢失的东西便又回来了。
妖物又投书来说:“只有圣人没有自己的思想叫做狂;只有狂人战胜自己的思想叫做圣。你当初骂我,如今又祈祝我,现在把东西都还给你。”信后署名是“墨荻君”。过了十天,邻居偷去了李哲的狗杀着吃了。事发后,又得到一封书信,说:“邻里以仁为美,不择仁人为邻,哪里能有明智可言!”几十天之后,他家的东西丢失了许多,家人以为是那个鬼物偷走了。
那鬼物又送来一书信,说:“刘长卿的诗说,‘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如今既然知道谁是盗贼了,你能把盗贼怎么样呢?”李士温、李士儒居然开始提防起来。这是个夏天的夜晚,李士温背着灯光醉卧在床上,看见一位男子,从门外直接进来,不怕屋里有人,于是就来到灯下。李士温忽然跳起来捉他,果然捉到了。灯也灭了。黑暗里李士温尽力防着他。过了挺长一会儿,有一种“喀喀”的声音。有人把灯送来,一看,那小子渐渐变成一块瓦,瓦的背面画有眉眼,用纸做的头巾,穿了一件小孩衣裳,又用妇人的披帛,把头缠了几圈,才打了个结。姓李的于是就把这块瓦钉到了柱子上,把它打碎了。
几天之后,有一个妇人穿着丧服在园子里哭,说杀了她的丈夫。
第二天,又到院子里哭,还投书说:“谚语说的‘一鸡死、一鸡鸣’。我属下百家应当报复”就这样她象原来一样来往。曾经把人的衣服拿去挂到院子里的树上,随风飘动,谁也不知从哪来的。有人来找,衣服就自己落下来。她又把大器物扔到小器物之中,出入竟然没有阻碍。十天之后,李士儒又在张灯时分看见一位妇人从外面来,在灯下嬉戏,又被李士儒捉住了。扭动撕扯了半天,用侧手一打,觉得挺硬。用灯一照,也是一块穿了衣服的瓦。于是把它摔成粉末。
第二天又有那样的哀哭。平常就怕两个侄子,呼他二人为“二郎”。二郎到了,妖鬼就不敢多来。李家暗中想要搬家到别处去,都得到一封书信说:“听说你要搬家,我已经先搬到那个地方了。”李家有两条老狗,一条叫“韩儿”,一条叫“猛子”。自从有了这妖怪,狗就不再吃食,常常摇着尾巴在空暗处嬉戏。于是就把它们打死了。从此以后,家中有私下议论的事,鬼怪就不能知道了。
鬼怪又投来一书说:“自从没了韩大和猛二,我们没有依靠了。”另外,一位家人从城中回来,走到庄外,看见两位男子在道旁迎住家人问道:“听说你们家闹鬼,怎么办了?”家人就把事告诉了他们。等到走的时候,回头一看,二位男子不见了。李家到润州把隐士韦士昌请了来。韦士昌把符放到瓦棂间,用来镇压鬼魅。
鬼投书来说:“符是最神圣的东西,而你把它放到屋顶上,不也太不尊重了吗?”韦士昌无能为力,就离开了。听说淮楚一带有一个姓卫的年轻人,对咒术研究了很久,就请他来。姓卫的到了之后,那鬼非常害怕,来的次数就少了。
姓卫的就设道场,用来考察召引妖鬼。他在坛中放了一只箱子,早晨在箱子里得到一张状纸,状上分列所丢失的东西,说:“若干东西已经卖出去了,得了若干钱,买果子和梳子等,吃了用了。其余的若干东西全部奉还。”查验那些东西,全都在箱子里。状上还说家里讲丢了锅,我确实没拿,请到水边上去打听一下。“从此更不敢再来了。他日,在河里果然找到了以前丢失的锅,这就应验了”到水边上去打听一下“的话。
(责任编辑:田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