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年时,婺源建威军中有个军人,妻子死后又娶了一房。后妻对待前房的儿女虐待十分厉害,军人管不了她。
有一天,忽然看见亡妻走进门来,对后妻大怒地说,“人谁能不死,谁没有母子之情,你为什么这样虐待我的儿女?我已经向阴司控告了你,阴司给了我十天假,叫我来劝导并警告你。你若再不改过,就会杀了你!”军人和后妻吓得跪在地上一再叩头,并为她备办了酒食。
前妻让军人把乡亲邻居都请来,她和大家问好谈话,和平常一样,大家看不见她,只有军人能见到她的形象。到了夜晚,军人为前妻安排在另一个房间,并要和她一起过夜,她没有答应。过了十天,前妻假期满了要回阴间,临走时又一次告诫后妻,言辞十分恳切。军人全家的亲戚族人都来送她回墓地,离墓地几百步时,前妻说,“大家不要再往前走了。”然后和大家真诚地道谢诀别。
众人见她走到柏树林时现了一下原形,衣服、容貌和活着时候完全一样,走到坟墓跟前就消失了。建威军中的军使汪延昌曾详细讲述过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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