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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服装

秦腔服装
 
  宋元时期,陕西戏曲服饰已形成一定形制。勉县出土的宋金杂剧砖雕和甘泉出土的宋金陕北秧歌砖雕人物,或穿交领窄袖长袍,或着曳地袍,或套圆领宽袖长袍和宽袖衫,腰束黑带,头上或戴长角蹼头、无角蹼头,或扎白粗布巾,肩披坎肩,下着宽腿长裤等,戏曲服装已呈雏形。
  
  明清时期,以明官服为基础而形成的戏曲服装,逐渐定型,日臻完备,各行当人物的鞋帽、头盔、服饰,皆有一定规范。早在明正德、嘉靖年间,西府凤翔南萧里村民间艺人雕绘的着色木版画《回荆州》中的戏曲人物已有身着绿袖红被、绿裙、斗蓬、恺甲、靠衣,头戴彩翎、帽盔、斗笠等戏装。
  
  清乾隆年间(1836-1895),西安的保符、江东、双赛等秦腔班社中的著名艺人,服饰装扮更为讲究和美观,旦角尤喜艳丽。
  
  张银花赴四川金川演出,“辄敷粉施小朱衣,锦据缨络承之,辫发双委地,缀以明珠,贯锣金钓,腕累数十。”关中以“姿擅”、“绝色”的琐儿,亦服色华艳,“两臂金玉,腕阑尚著至数十串,乡里咸讶。”(乾隆严长明《秦云撷英小谱》)
  
  从清嘉庆十三年(1808)同州梆子抄本《刺中山》可知,当时戏曲演出已有凤头盔、冲夭冠、三尖盔、牡丹恺甲、百叶恺、皂罗袍、碧玉袍、海棠红袍、白恺甲、梅花战裙、白玉带、丝软带、熊皮靴、麒麟靴、解豹靴等服装和鞋帽,名目式样繁多,工艺制作精良。
  
  清代中叶以后,随着陕西地方戏曲的发展,民间戏衣、行头、鞋帽、把子作坊普遍兴起,西安的振兴福、复兴白、泰盛宫、天福斋,汉中的泰春和等作坊,成为陕西戏装制作的中心。
  
  管理戏衣的衣箱制也逐渐形成,衣箱又称戏箱。戏班条件不同,剧种不同,衣箱的装备也不尽相同,一般分为大衣箱、二衣箱、三衣箱和头帽箱。富有的箱主,讲究阔气和华丽,常不惜重金购置几套戏箱,称为官箱,演员自备服装行头不多。服饰多以布料、褐子、贡呢、花葛为制作材料,蟒、靠、袍、褶、帔、靴、帽等,皆为五色彩绣,花纹古朴,色彩绚丽。
  
  辛亥革命后,陕西易俗社的改良戏曲兴起,改良戏装亦随之增多。如《殷桃娘》中的霸王靠,《蝴蝶杯》中田玉川的箭衣等,式样、图案花样翻新。演出时装戏《侠凤奇缘》、《金手表》,《大烟魔》等,改用现实生活衣着,演《颐和园》、《鸦片战纪》等清代故事戏又采用清代官服与民装,谓之清装。
  
  旦角的褶子在二十年代受武汉等地影响,一律改用玻璃管和电光片缀绣,到三十年代又受北京戏衣影响,变为纯丝绒绣衣,戏衣花纹工艺为之一变。1933年起,在封至模倡导下,开始依据剧情设计制作戏衣,经在《大孝传》、《还我河山》、《韩宝英》等戏中尝试,获得成功,后逐渐推广开来。四十年代条件优越的戏班还到苏、杭、京、沪购置戏衣,兴起金银绣衣。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的文艺工作者,为排演《查路条》、《血泪仇》等现代戏,因受物质条件限制,除自制生活化服装外,则借用群众衣服穿着演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戏曲服装更为讲究,日趋精美。演传统戏,多采用苏州、上海制作的服装。改编剧目和新编剧目,逐步改用新设计新制作的服装。五十年代,西安易俗社演出的《游龟山》、《三滴血》,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演出的《赵氏孤儿》、《游西湖》、《金碗钗》、《梁秋燕》等戏的服装,就是由冯杰山、封至模、蔡鹤汀等专门设计,由省内外戏装工厂加工制作的。这些服装适应剧情需要和人物身份、性格特征,图案花饰力求具有陕西地方特色,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六十年代,在《灯笼红》、《红梅岭》等现代戏服装设计制作中,开始采用绸缎面料,并增饰图案花纹,力求按照戏曲艺术规律设计服装,更好地表现人物性格,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1966年以后,“样板戏”的服装模式成为典范,设计、用料、制作等要求十分严格,各剧团对服装设计、制作,和经济投入等都给予更多的重视,同时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奢侈和公式化倾向。1978年后戏曲创作演出逐渐复苏和繁荣,舞台美术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艺术交流活动也空前活跃,出现了许多款式新颖、色彩和谐、用料精良、制作精细的服装设计,如《千古一帝》、《冼夫人》、《西安事变》、《六斤县长》等戏,在参加全省和全国会演、调演中分别获得了服装设计和制作奖。
  
  这个时期,一些古老小剧种的服饰,大体仍循旧制,虽然显得粗简,但保存着古朴的地方特色,如跳戏开场,生扮春官,身着红官衣,头戴纱帽,其他男、女角色,一应武师装扮,男披袍恺,女如“花鼓女子”装扮。陕北秧歌则穿五彩衣;端公戏头扎红布带,身穿黑大褂,脚着草鞋;赛戏所穿衣靠,以彩画图案绘于布料或牛皮纸,上再浸桐油,或涂蛋清制作而成,更见其古老风貌。
  
  大衣箱 专管文服,内有男女蟒、男女官衣、道袍(男褶子)、褶子(指女装)、帔(龙凤帔、对帔等)、八卦衣、裙子、旦角小衣、马褂、罪衣(大襟)、媒旦衣、布衣、丑衣、风衣、风帽以及其他云肩、衬领、水袖、绦子、扇子、手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增开氅(绣花道袍)、宫装、马夹、百衲衣、僧衣、架装、对襟罪衣、内侍服等。
  
  二衣箱 专管武服。内有靠、开衩袍(即箭衣,包括龙箭)、滚身(即夸衣)、抱衣(即打衣)、兵卒衣、龙套衣、校尉衣、彩裤、板带、背壶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增有:改良软靠、泡钉铠、女战衣、战裙、娃娃衣、各色鞑子衣等。
  
  三衣箱 专管靴鞋及后场演员用具等,有厚底靴、薄底靴、云鞋、彩鞋、双鼻梁鞋、三瓦子麻鞋、旗鞋、胖袄(俗称胖娃)、水衣、角子鞋等。演员需在出场前取用的用具归三衣箱,包括木棍:黑棍、红棍。刀:腰刀、长刀、大刀、寸刀、朴刀、鬼头刀。枪:长枪、大枪、双头枪、单头枪、红缨枪。剑:佩剑、长剑、双剑、坤剑、长穗剑和短穗剑。锤:铜锤、瓜锤、方锤、圆锤、方楞锤、八楞锤、十二楞锤、短把大锤、鼓形锤、流星锤。还有船桨、车旗、小轿(小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增有:各色兽头厚底靴、僧鞋、道姑鞋以及大铲、金瓜、锨斧、朝天登、日月扇、狗形、虎形等。
  
  头帽箱 专管软、硬头帽及发髻、口条(即髯口)等。软帽有:生角巾(为文武小生通用)、贫生巾(也叫苦生巾)、员外巾(方巾或斜方巾)、丑生巾(即棒褪巾)、软王帽、毡帽(高一尺,可卷,挽则变形,有红、白、黑、蓝各色)、软罗帽(英雄帽)、八卦巾、将巾(俗称铁铣头)、软包巾(即软扎巾)、三页瓦包巾、兵帽、草帽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增的有:三用生角巾、学士巾、相巾、许仙巾、布包头、皂隶帽、荷叶帽等。硬帽有:师盔、信子盔、紫金冠、夫子盔、独独冠、硬王帽、纱帽、黑相、大额子(将领扎靠时用)、小额子(将领穿箭衣时用)、道冠、僧帽、纱络儿(亦称灿罩)、大凤(同凤冠)、二凤(亦称半凤)、彩女梁子、内宫帽(即太监帽)、番王帽(亦称草王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增有:平顶冠、霸王盔、狮子盔、七星额子、武旦额子、金相帽、状元帽、硬罗帽、台顶、麻冠(孝冠)、九龙冠、五佛冠、硬包巾等。近年又有新设计制作的仿古盔帽,为一些角色所专用,有武皇冠、岳云盔等。头帽箱还备有纱帽附件尖翅、学士巾翅、金钱翅。盔缨附件有:大套翅、小套翅、大小面花、绒球、翎子、毛兜兜、三角等。髯口有:三绺、五绺、一字、八字、满髯、扎髯等。
  
  三块瓦包巾 秦腔特有头戴巾。用黑麻布一丈和铁丝架在演员头上临时扎制,成三层叠瓦状,前置火焰儿结子。扮荆柯、郑恩等类人物所用。
 
  白羊肚巾 秧歌、二人台、陕北道情头戴巾。白色绵纱织成。长约六十厘米,宽二十厘米。从脑后向前围包,于额挽十字花结。多为男角演员所用,现代戏应用更为普遍。
  
  
  尖尖帽 关中秧歌头帽。以皮竹制作,又名竹皮圈,高约十五厘米。多为男角所用,表演时能伸能卷,灵活多变。
  
  
  转围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秦腔改良头帽,小旦专用。陕西易俗社创制。略呈圆形,以皮竹制作,面置梅花花瓣,上饰茉莉花蕾,曾为各地剧社所采用。
  
  
  蒋干巾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秦腔改良头巾。冯杰三设计,陕西易俗社服装工人制作,为《蒋干盗书》一剧所专用。用焦月色绸缎,将原巾吊于脑后的两只帽翅,反方向改吊于前,翘于两耳之上。
  
  
  哪咤扎 秦腔改革头巾。1956年西安易俗社服装组设计制作,为《水淹洒州》一剧哪咤所专用。金色线扎制,宽一厘米,前额上扎火焰条纹。
  
  
  改良纱帽 秦腔改良头帽。西安易俗社五十年代为《游龟山》一剧设计制作,冯杰三指导。将原用料黑纱改为黑绒,插置小型帽翅,雅致而秀气。
  
  
  缠头巾 秦腔、花鼓、端公戏、八岔现代戏头饰,仿男性农民头巾制作,以绸为料,蓝、黑、白色均有。白色,加制红边,色彩鲜艳美观,宽三十九厘米,长九十厘米。1964年西安易俗社制作最佳,曾为各地所仿效。
  
  
  五彩衣 陕北秧歌服装。生脚所用称五彩衣,旦脚所用称五彩裙,丑脚所用称五色袍。以绸、缎制作,因均用红、黄、蓝、绿、黑五色彩线绘绣各种花纹图案,故名五彩衣。
  
  
  绿叶衣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秦腔改良服装。专门表现上古禹王时期人物的服装。用一般绿色平布剪成大树叶形,连缀成衣,夏用不穿内衣,冬用须穿内衣。用于旦脚。陕西易俗社为演《大孝传》所专制,各地班社曾有仿制。
  
  
  汉瓦头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秦腔改良戏衣。以白软缎制作箭衣,用焦月色线绣上汉瓦头图案。用于小生田玉川。陕西易俗社为排演《蝴蝶杯》所专制。冯杰三设计,该社服装工人制作。曾为各地班社所采用。
  
  
  三红夹夹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秦腔改良戏衣。陕西易俗社演出《拷红》一剧所专用。冯杰三设计,该社服装工人制作。大红软缎作衣,上用三色红线绣饰三枚红枫叶而成。用于小旦红娘。为该剧演出增色不少。宁夏马鸿奎赏其美,派人专程来西安不惜重金索购,待晚场演出卸装后即被带走,传为佳话,各地剧社皆有仿制。
  
  
  扎判 秦腔、汉调二簧为改变演员体型所专用的底衬装饰。以稻草扎束,长约六十厘米,直径约十五厘米。分别于肩部和臀部横扎一束,上腹部和双肩均用棉花和布扎制垫包,外穿袍服,通常用于神怪及武将角色。《五台会兄》中的杨五郎用扎肩,于两肩扎制绣球花形,表示出家人的特殊身份与造型。《双明珠》和《哑女告状》中的背人与被背者,由一人扮演,背者的头、臂和被背者的腿,也常用此技扎制成假人造型。旧时《游西湖》中的鬼魂形象,也曾应用。李慧娘被杀后变成颠倒鬼,赤肚皮上画一倒置的脸形,以肚脐为嘴,两腿穿入一件倒置的黑色上衣袖子,朝上吊于腰间,上身套红彩裤,两只胳膊各套一裤管,两手套两只厚底靴,双手高举,如人倒立,行时双脚并跳。如李慧娘的鬼魂变作无头鬼,则将笏板穿在长衣的领口和两肩,似如衣架,套于演员身上,头顶筋板,领口处卷一红毡帽,呈血脖状。此种表演造型方法,五十年代后已废除不用。
  
  
  木兰服 古装戏服饰。西安易俗社1951年排演《花木兰》剧所专用,冯杰三设计,该社制作组制作。下为长裙套短裙,上着披肩,全用黑色缎背料,以玻璃管饰冰裂纹,庄重美观,时人称之为“木兰服”。
 
  护裙 又名饭帘。现代戏服饰。1964年西安易俗社服装组为秦腔《红梅岭》一剧设计制作。呈焦月色,用丝绒面料,上绣黄色梅花,粉红绸布作带,绒布压边。
  
  
  麻鞋(草鞋) 汉调桄桄、汉调二簧净角专用,谓之草鞋或麻鞋花脸。麻鞋以麻编织,草鞋以稻草、龙须草编织。现代戏农民装扮最为常用。
  
  
  双鼻梁鞋 西府秦腔所用靴鞋之一。黑布制作,圆口、布底、鞋头缝有鼻梁状布棱两道,多为平民百姓所用。
  
  
  跷 秦腔旦角所用之假足。清乾隆年间魏长生所创造,以木制作,形似女人小脚,长约九厘米,宽三厘米,前低后高。表演时,扎置脚底,以裙相掩,行小脚碎步,甚为逼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遂废,近年个别剧团有所恢复。
(责任编辑:田高峰)